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贯彻_关于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工作要求,总结我市前期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部署下一步特别是校园餐管理立法完善、监管强化、服务提质等重点任务,切实把校园餐打造成惠及全市广大学生的“营养餐”“放心餐”。参加今天的会议有、副市长同志,市会副主任同志,协副主席X同志;各县(市、区)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部分市属中小学校长、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校长代表,以及食材供应商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刚才,市会法工委就《X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审议情况作了说明,市教育局汇报了全市校园餐管理工作总体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校园餐食材安全监管情况,X县(市、区)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讲的都很全面、很具体,既总结了成绩,也指出了问题,提出的工作举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都同意。会后,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结合全市工作实际,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校园餐看似是“一顿饭”的小事,实则是关系千万家庭幸福、关系青少年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大事、要事,更是我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建设法治的具体实践。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高度、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校园餐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一)做好校园餐管理是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关键举措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身体健康直接关系到国家未来的人才质量和民族发展的后劲。当前,我市共有中小学所,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含农村学校所、城区学校所)、高中阶段学校所(含普通高中所、中等职业学校所),在校学生总数达万人,其中日均在学校食堂就餐的学生超过万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以上。这意味着,每天有超过万名学生要在学校吃早餐、午餐甚至晚餐,校园餐已经成为绝大多数学生日常膳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营养搭配是否科学、食材安全是否有保障,直接影响着学生的身体发育、免疫力水平乃至学效率。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去年开展的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数据显示,我市%的学生存在轻度营养不良问题,其中X%的学生因长期摄入蛋白质、维生素不足导致身高发育滞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学生因膳食纤维摄入不足存在便秘、肠胃功能紊乱等问题;而在抽样调查中,有%的学生和家长反映“校园餐口味单一、营养不均衡”, ……略…… 留样等环节的安全隐患,202x年以来共检查学校食堂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份,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起;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目前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已达X%,其中X%的学校实现了“互联网+明厨亮灶”,家长可通过手机APP实时查看食堂操作过程;加强食材抽检,202x年共抽检校园餐食材批次,合格率达%,较202x年提升了X个百分点,校园餐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三是校园餐营养水平逐步提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编制了《X市中小学校园餐营养指南》,明确了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能量、蛋白质、维生素等营养素摄入标准,并免费为所学校培训营养配餐人员名;市教育局推动学校建立“食谱公示制度”,要求学校每周提前公示食谱,确保谷薯类、蔬菜水果类、鱼禽肉蛋类、奶类豆类等食物种类齐全,目前全市X%的学校已实现食谱每周更新、每月公示;部分学校还探索开展“营养健康教育”,通过主题班会、知识讲座等形式,引导学生养成健康饮食惯,X市一中、县小学等学校的营养健康教育案例被省教育厅评为“优秀实践案例”。
四是校园餐管理立法工作有序推进。今年2月,市会启动《规定(草案)》立法调研工作,组建了由教育、司法、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负责人和法学专家组成的立法团队,先后赴县、市、区等5个县(市、区)开展专项调研,深入所学校、家食材供应商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场,听取学校负责人、教师、学生、家长、供应商代表意见建议条;充分发挥街道、镇等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收集基层群众意见条,其中X条意见被纳入《规定(草案)》初稿;按照“小快灵”“少而精”的立法要求,《规定(草案)》聚焦膳食经费保障、联合监管、智慧监管、营养宣教等重点内容,目前已完成一审,为下一步立法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当前校园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国家要求、群众期盼和学生需求,我市校园餐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监管职责交叉模糊,协同联动机制不健全。目前,校园餐管理涉及教育、市场监管、卫健、农业农村、财政等多个部门,但部分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存在“多头管、都不管”的现象。比如,在食材抽检环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流通领域食材抽检,卫健部门负责餐食成品抽检,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堂日常检查,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抽检计划和信息共享机制,导致部分学校食材被重复抽检,而部分偏远农村学校却存在抽检“盲区”;在问题处置环节,当发现校园餐安全问题时,有时会出现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相互推诿的情况,比如202x年县镇中心小学发现一批次蔬菜农残超标后,教育部门认为应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供应商,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应由教育部门负责追溯食材来源,导致问题处置延误了X天,虽然未造成安全事故,但暴露出监管协同的漏洞。,部分县(市、区)未建立常态化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部门之间信息不通、资源不享,难以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营养标准落实不力,校园餐“营养不达标”问题突出。虽然我市出台了《校园餐营养指南》,但部分学校对营养标准的重视程度不够,落实不到位。一方面,专职营养师配备不足,目前全市仅有X%的学校配备了专职营养师,其余学校多由校医或后勤人员兼职负责配餐工作,由于缺乏专业知识,部分学校的食谱存在“重口味、轻营养”的问题,比如区小学的食谱连续周都有油炸食品,蔬菜种类仅种,远远达不到“每天不少于种蔬菜”的营养要求;另一方面,部分学校为控制成本,减少了肉、蛋、奶等高蛋白食材的用量,市教育局202x年春季学期检查发现,有%的农村学校校园餐中肉类摄入量低于国家标准X%,X%的学校早餐未提供牛奶或豆浆,导致学生蛋白质摄入不足。,部分学校存在“剩饭剩菜”现象,原因之一就是餐食口味差、营养不均衡,学生不爱吃,既造成了浪费,也影响了学生的营养摄入。
三是供应链风险突出,食材质量安全存在隐患。校园餐供应链包括食材种植养殖、采购、运输、储存、加工等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影响校园餐安全。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市校园餐供应链还存在不少风险点:一是源头_不严,部分食材供应商为降低成本,采购来源不明的食材,202x年市市场监管局抽检发现,有批次蔬菜来自未备案的小作坊,存在农残超标的风险;二是集中采购覆盖面不够,目前全市仅有%的学校实现食材集中采购,其余学校仍由食堂自主采购,由于采购量小、议价能力弱,不仅采购成本高,而且难以保证食材质量,比如县中学自主采购的大米,曾出现过“陈化粮”问题;三是运输储存条件差,部分农村学校食堂基础设施落后,缺乏冷藏、冷冻设备,夏季食材运输过程中容易变质,202x年月,县镇小学就因食堂冰箱故障,导致X公斤猪肉变质,幸好及时发现未流入餐桌;四是供应商管理不规范,部分县(市、区)未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的供应商缺乏有效惩戒,导致部分供应商存在“以次充好”的侥幸心理。
四是家长监督渠道不畅,社会参与度有待提升。家长是校园餐管理的重要监督力量,但目前我市家长参与校园餐监督的渠道还不够畅通。一方面,部分学校对家长监督存在抵触情绪,不愿公开校园餐经费使用、食材来源等信息,比如市中学家长委员会多次申请查看食堂财务账目,均被学校以“涉及隐私”为由拒绝;另一方面,现有监督渠道效率不高,多数学校仅在校园门口设置“意见箱”,家长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回应,市教育局统计显示,家长通过意见箱反映的问题,平均响应时间长达天,部分问题甚至石沉大海;,家长监督缺乏制度保障,虽然部分学校成立了家长监督委员会,但由于缺乏明确的职责定位和工作机制,监督委员会大多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实际作用,比如区小学家长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仅开展过次检查,且未形成检查报告。这些问题导致家长难以有效参与校园餐管理,也影响了家长对校园餐工作的信任度。
三、聚焦重点任务,全力推进校园餐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针对当前我市校园餐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立法完善、责任落实、监管强化、营养提升、监督畅通等重点任务,精准发力、综合施策,推动校园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快推进校园餐管理立法完善工作,筑牢法治保障防线
立法是校园餐管理工作的“根本遵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定(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确保法规草案既符合国家要求,又贴合我市实际,真正发挥“小快灵”立法的优势。
一是认真吸收审议意见,打磨法规草案“精品”。市会法工委、市教育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市十六届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提出的条意见逐条研究、充分吸纳,比如针对“监管职责交叉”的问题,要在草案中明确教育、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具体职责,建立“谁监管、谁负责”的责任机制;针对“营养标准落实”的问题,要明确学校配备专职营养师的时限要求,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在2025年底前配备专职营养师,高中阶段学校应在2026年底前配备”;针对“家长监督”的问题,要明确家长监督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工作机制,要求学校定期向家长公开校园餐经费使用、食材来源等信息。同时,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计划在8月份开展“校园餐立法征求意见月”活动,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法规草案全文,组织场专题座谈会,覆盖学校、家长、供应商、基层立法联系点等_,收集意见建议不少于X条,确保法规草案充分反映民意、汇聚民智。
二是突出X特色,解决实际问题。《规定(草案)》要立足我市校园餐管理实际,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我市农村学校多、供应链风险大、营养标准落实难等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条款。比如,针对农村学校食堂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要在草案中明确“市、县两级财政要设立校园餐基础设施改造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村学校食堂冷藏、冷冻设备更新和‘明厨亮灶’升级”,计划202x—2026年全市投入万元,完成所农村学校食堂改造;针对食材集中采购覆盖面不够的问题,要规定“各县(市、区)应建立校园餐食材集中采购平台,2025年底前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材集中采购全覆盖,2026年底前实现高中阶段学校全覆盖”;针对营养宣教不足的问题,要要求“学校每学期开展不少于次营养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将营养健康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同时,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市“智慧X”建设,在草案中加入“智慧监管”条款,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校园餐智慧监管平台,实现食材溯源、食堂操作、经费使用等环节的全程可视化监管,目前平台建设已纳入我市202x年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投入万元,年底前完成平台一期建设并试点运行。
三是严格立法程序,确保法规质量。要按照地方立法程序要求,做好《规定(草案)》的修改、论证、审议等工作,市会法工委要组织法学专家、教育专家、营养专家对草案进行合法性、科学性审查,确保条款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教育法》等上位法规定,具有可操作性;市司法局要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对草案中的权责设定、处罚条款等进行严格把关;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立法工作合力,确保《规定(草案)》在9月份提请市会审议时,能够达到“成熟一条、确立一条”的要求,力争2025年初正式颁布实施,为我市校园餐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全面压实各方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校园餐管理涉及、部门、学校、供应商等多个主体,只有明确各方责任、压实各方担子,才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是压实主导责任。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校园餐管理的主导责任,将校园餐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要建立健全校园餐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将校园餐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考核权重不低于X%;要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校园餐经费需求,市财政局要会同市教育局制定《X市中小学校园餐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餐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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