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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讲稿:认真学习纪律处分条例 准确把握党的纪律标尺

   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把纪律建设纳入的建设总体布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推动管不断走向严实硬。围绕全面加强的纪律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分析纪律建设形势任务,系统总结纪律建设成功经验,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纪律规矩、为什么要加强纪律建设、怎样加强纪律建设等重大问题,为我们以严明的纪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提供了根本遵循。新修订的《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关于全面加强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引,进一步完善纪律标尺,强化制度约束,使员、干部的行为边界更加清晰明确。在二十届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学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今年4月纪学教育开展以来,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对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入学领会关于全面加强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条例》的认识理解,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

  指出,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强调健全内规则体系,扎紧规的笼子。此次修订《条例》,进一步总结提炼我们在新时代加强纪律建设取得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实现了的纪律建设与时俱进,对在新征程上深入推进的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独有难题具有重要意义。

  促进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两个确立”是我们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两个维护”是的最高原则和根本规矩。《条例》作为规范组织和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确保全立场、方向、原则、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 ……略…… 内容,在第三条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进一步明确纪律建设的宗旨目标、功能定位和形势任务,确保纪律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保持全面从严治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

  坚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促进抓早抓小、严在日常。指出,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执行纪律上更加细化,实践“四种形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层层设防,时时提醒,使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新修订的《条例》,在第五条进一步完善对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规定,将章修正案有关内容细化具体化,在第一种形态中增写“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的处理方式,将第四种形态中的“涉嫌违法立案审查”修改为“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条例》上述修改,更为清晰地体现出纪、法、罪的递进关系和“四种形态”环环相扣、层层设防的要求,突出强调组织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管理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促进执纪贯通。指出,章等规对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章等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地位,决定了的纪律必然严于国家法律;同时,要严格按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把执纪和贯通起来,使全面从严治的任务真正得到落实。以来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突出纪对员的高标准、严要求,使管的“螺栓”越拧越紧。新修订的《条例》,更加突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更加凸显纪特色,进一步细化完善纪法衔接条款,促进综合运用纪、国法规定的各种惩戒措施,使纪法效果相统一、相协调。《条例》在第四条关于的纪律处分工作原则中增写“执纪贯通”的要求,在第二十八条进一步规定“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等处分相匹配”;在第三十条增写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处分规定,明确规定对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员条件、严重败坏的形象行为的员应当开除籍;通过完善第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明确对员给予纪、重处分的,应当在处分种类上相互匹配,促进纪法有效衔接、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双向融合。

  坚持严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更加有效发挥纪惩戒作用。对提高立规质量多次提出要求,强调要系统完备、衔接配套,立治有体、施治有序。纪处分是对违纪员进行纪律惩戒的方式,必须体现为严肃的责任后果。《条例》设定严谨完备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做到严之有据、严之有法,为严格执行的纪律奠定坚实制度基础。新修订的《条例》,在第十条规定警告、严重警告影响期内不得提拔职务的基础上,增写不得“进一步使用”,在第十一条增写“对于在立案审查中因涉嫌违犯纪被免职的员,审查后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撤销内职务处分的,应当按照其原任职务给予撤销内职务处分”,体现错责相当、过罚一致,使违纪员受到应有的严肃处理;在第十四条增写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可以合并使用的规定,打好惩戒“组合拳”;增写第二十一条,规定“员在纪处分影响期内又受到纪处分的,其影响期为原处分尚未执行的影响期与新处分影响期之和”,完善影响期计算规则;修改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明确违纪造成的经济损失计算标准和赔偿要求,进一步彰显整部法规严的基调。

  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促进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指出,全面从严治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让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生态和良好环境;强调要引导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的纪律,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新修订的《条例》,在第十九条增写第二款、第三款,分三款规定了免予处分、不予处分、不追究纪责任,总体上形成了对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属于违纪等不同情形分别给予相应处理的系统规范,特别是明确了违纪行为需要同时具备客观违规性和主观有责性、对无过错行为不追究纪责任的基本规则。这一规定,为促进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奠定了纪方面的基础制度,推动组织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更好激发广大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

  三、增强系统观念,全面把握《条例》分则修订的主旨要义

  指出,重点强化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聚焦先进性纯洁性要求,突出政特色、纪特色,构建形成“六项纪律”有机体系,使的纪律更加全面、更为科学。学《条例》分则,要注重增强系统观念,加强体系化理解,更好地整体把握、准确执行《条例》各项规定。

  严明纪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指出,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纪律是遵守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强调把严守纪律和规矩放在首位。纪律的本质要求是坚持的全面领导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新修订的《条例》,围绕管方向、管立场、管根本,进一步完善纪律规定,推动员、干部坚定维护的团结统一。一是坚决维护权威。着眼保障政令畅通,增写对不顾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原来的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纪律,推动员、干部将坚决维护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付诸行动、见诸实效,确保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二是推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实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原来的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纪律,督促员领导干部把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三是推动发展积极健康的文化。增写对搞攀附行为的处分规定,新增对结交、充当骗子行为的处分条款,推动员、干部坚决抵制不良风气侵蚀,营造良好生态。四是促进坚定理想信念。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问题资料,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人精神家园。

  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指出,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强调加强全的组织纪律性,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要严起来。组织纪律的本质要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新时代的组织路线。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强化组织原则、组织观念、组织程序,进一步完善组织纪律规定,促进员、干部正确对待组织,自觉维护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一是推动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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