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西部开发的战略擘画与发展跃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多次引导产业从东部向中西部、从中心城市向腹地有序转移,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新一轮产业向中西部转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淘汰东部地区的落后产能,而是在新的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期内推动中西部地区对其进行接棒升级,从而成为承载更多就业、提升人民群众收入的产业载体。
新时代新征程,引导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建立有利于产业跨区域有序转移的体制机制,加强跨区域基础设施联通和物流体系畅通,加大对产业升级和科技研发的投入力度,持续保护修复生态环境和改善营商环境,不断创造产业转移的良好环境,使资金、技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转得出、留得下、能长久”。
202x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明确要求提升区域协调发展就业承载力,引导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东部向中西部、从中心城市向腹地有序转移,加大对革命老区、边境地区、资源枯竭地区等政策倾斜,促进区域间就业均衡发展。
202x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首次提出:“统筹抓好沿江产业布局和转移,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引导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东部向中西部、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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