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刚才,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了县统计局关于云南省XX市统计造假、生态恶化典型案例的通报,这起案件令人警醒,发人深思。作为财政部门的负责人,统计数据是我们开展预算编制、实施财政监督、评估经济形势、制定宏观政策的基础和依据。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不仅关系到财政工作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更直接关系到决策的精准度,关系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与成色。借此机会,结合财政工作的实际,我想围绕“防范统计造假、净化生态”这一主题,坦诚地和大家交流几点个人的感受、看法与想法,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深化思想认识,筑牢防范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火墙”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这是我们统计战线同志常说的一句话。我理解,这条“生命线”不仅是统计部门的生命线,更是我们整个治理体系的生命线。前几日,县统计局在警示教育会议上,将统计造假定性为“数字上的腐败”,我认为这个提法一针见血、十分精准。它深刻揭示 ……略…… 的考核评价体系尚未得到根本扭转。这种压力层层传导,容易使一些干部产生“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错觉,为了追求排名靠前、获得上级肯定,便在数据上动心思、做文章。正如XX指出的,地方领导的政绩观、部门考核以及单位怕“露富”是统计数据面临外部干扰的主要来源。同时,我国县级统计机构在行政上隶属于地方,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统计部门指导的“双重领导”_,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统计部门独立上报数据的底气和抗干扰能力。当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直接要求调整数据或授意编造数据时,基层统计人员往往面临巨大压力。
(二)基层基础的“承载力”短板亟待补强。统计工作的源头在基层,根基在基层。但目前,我们乡镇(街道)一级的统计力量普遍较为薄弱。乡镇统计站职能偏弱,专职统计员数量少,且常常身兼数职,难以将全部精力投入到纷繁复杂的统计工作中。与此同时,统计经费的保障不足,也制约了基层统计部门信息化、现代化水平的提升。我们县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中虽然已经全面应用了电子地图和手持数据采集设备(PDA),但在日常的常规统计中,软硬件的更新、人员的专业培训是否能够完全跟上,还需要我们持续投入和关注。源头数据采集、审核的渠道如果不够畅通,队伍不够专业稳定,那么数据的质量就无从谈起。
(三)部门协同的“联动性”合力有待加强。防范统计造假是一项系统工程,绝非统计部门一家可以包打天下。客观来说,目前我们各部门之间“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的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财政、发改、科工信、商务、住建等经济部门,都掌握着大量与统计数据密切相关的行政记录和业务数据。比如,我们财政部门掌握着企业的纳税数据、财政补贴发放情况;发改部门掌握着重点项目的投资进度和完成情况。这些数据能否与统计部门上报的数据进行常态化、机制化的比对核查?在数据出现异常波动时,我们是否形成了一套快速反应、联合研判、共同核实的工作闭环?目前来看,这种深度的协同联动监督合力仍需进一步强化。大家信息共享不充分,数据壁垒依然存在,这就为数据造假、数据“打架”留下了空间。
三、立足全局视角,探索根治统计造假问题的“治本之策”
认清了危害、剖析了根源,关键在于行动。作为大家庭的一员,财政局愿意也必须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与统计局及其他兄弟单位一道,共同探索根治统计造假问题的长效机制。在此,我提出三点不成熟的建议,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以“制度+科技”,强化源头治理的“防火墙”。防范统计造假,必须关口前移,从源头上压缩造假空间。制度是根本,科技是利器。我们要坚决支持统计部门建立健全覆盖全流程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让每一笔数据的采集、审核、上报都有据可查、有责可追。同时,要继续加大科技投入,推动统计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我建议,我们能否探索建立一个跨部门的数据共享与比对核查平台?将统计部门的联网直报数据,与我们财政的税收、社保缴纳数据,发改的项目审批、投资数据,科工信的工业用电量数据,以及市场监管的商事主体登记数据等进行交叉比对、实时预警。通过大数据分析,自动识别异常值和逻辑矛盾,实现从“人防”为主到“技防”为主的转变,让数据造假行为在技术“探照灯”下无处遁形,朝着当期数据统计造假“增量为零”的目标迈进。
(二)以“协同+问责”,打造齐抓共管的“责任链条”。防范统计造假,必须构建起“人人有责、环环相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我倡议,建立由牵头,统计、财政、发改、科工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通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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