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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计划

   202x年区行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代会和X次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员会工作部署,持续深化行政_改革 ,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强化行政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奋力推进区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学贯彻落实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贯彻落实精神和法治思想。深入学贯彻落实精神和法治思想,坚守法治初心、增强法治信心、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运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适时组织培训,带头对法治思想进行解读,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找准工作着力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政部门)

  (二)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中卫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不断加强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略…… 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活动和场所,将行政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过程信息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进行全程记录,注重对行政全过程记录信息的保存和管理,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做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_、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活动和办案场所,实行全程音像记录。不断健全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各级行政机关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将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重大决定作出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原则上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人员总数的5%。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加强法制审核力量。(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政部门)

  (七)全面提升行政质量。开展行政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健全完善行政投诉举报制度,积极受理行政投诉举报案件,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一刀切”等突出问题。建立行政案卷评查长效机制和通报制度,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切实提高人员办案水平,规范行政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政部门)

  (八)严格落实行政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人员资格管理,全面落实行政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行政证件申领、换发、考试工作。不断配强行政工作力量,把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行政岗位。各行政机关要组织人员培训,原则上不少于2次。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不出现下达或者变相下达与法律规定冲突的任务指标或者完成时限等情形。(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政部门)

  (九)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并对外公示,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规范行政_裁量权制度的宣传 学,不断提高行政人员熟练运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责任单位:编办、各乡镇、各行政部门)

  (十)改进行政监管方式。贯彻落实《区在行政中推行柔性制度的实施方案》,不断创新柔性方式,积极推广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清单、免责清单制度,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手段,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一罚了之”等问题,让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及时总结梳理并积极推广行政柔性的典型案例。推广“教科书式”案例,为一线人员提供健全完善、操作性强的指引。(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政部门)

  四、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十一)强化重点领域。加强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 、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水资源管理、网络a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和检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政部门)

  (十二)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聚焦重点问题,整治顽瘴痼疾,着力解决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责任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区综合局、区直有关行政部门)

  (十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守信践诺机制,深入治理债务融资、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失信行为。全面推开“审管联动”工作,进一步拓展X“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不断扩大“跨省通办”事项办理范围。(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有关行政部门)

  (十四)健全“两法衔接”_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机制,推动行政信息共享,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监督机制,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责任单位:区检察院 、区司法局、区直有关行政部门)

  五、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建设

  (十五)完善行政监督体系。加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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