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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规上工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全县规上工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规上工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全面分析当前我县规上工业能源统计工作形势,系统部署数据质量提升重点任务,切实筑牢能源统计基层基础,为全县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可靠的数据支撑。参加今天的会议有县委副县长同志,分管统计工作的副县长同志,县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分管统计工作的副(副主任)和统计站站长,全县X家规上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专职统计员,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刚才,县统计局汇报了2025年1-7月全县规上工业能源统计数据整体情况及省统计局能源处核查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X镇、X街道分别就乡镇(街道)统计监管责任落实作了交流发言,X钢铁有限公司、X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代表规上工业企业作了表态发言,大家的发言既客观总结了工作成效,也精准指出了问题不足,提出的整改思路和工作举措贴合实际、操作性强,我都完全同意。希望大家会后认真梳理、细化措施,把今天会议部署的任务和发言中提到的好做法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下面,结合全县工作实际,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规上工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的极端重要性

  统计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指挥棒”,而规上工业能源统计数据作为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反映我县工业经济运行质效、衡量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支撑县委科学决策的核心依据。截至2025年7月底,我县共有规上工业企业家,涵盖钢铁、装备制造、食品加工、化工、建材等大主导行业,其中年能耗超万吨标准煤的重点耗能企业家,占全县规上工业企业总数的%,这家企业2025年1-7月能源消费总量达万吨标准煤,占全县规上工业能源消费总量的X%,直接影响全县工业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等核心指标核算。从发展大局看,当前我县正处于“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期、工业转型升级的攻坚期 ……略…… 报能耗比实际多吨标准煤。三是能源计量设备配备不全、检定不及时。计量设备是数据采集的“源头”,但部分企业在这方面投入不足,全县仍有家规上工业企业存在能源计量设备未覆盖主要耗能环节的问题,家企业的计量设备超过检定周期未校准。比如镇纺织企业,车间空调、空压机等重点耗能设备未单独安装电表,只能通过总电表估算能耗,每月误差达%;开发区电子企业的电力计量表已超过检定周期个月,经县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测,计量误差达%,导致该企业2025年1-7月上报电力消费量比实际少X万千瓦时,影响了全县数据核算的准确性。

  (二)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合规意识有待强化

  部分企业对能源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生产、轻统计”“重效益、轻合规”的错误观念,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不少企业负责人认为统计工作只是“报个数、走流程”,对数据质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将统计工作等同于“应付检查”。2025年1-7月,县统计局共收到市级统计部门反馈的规上工业能源数据异常预警条,涉及家企业,其中家企业是因为未及时关注数据波动,直到预警后才被动核实;还有家企业在县统计局上门指导时,负责人表示“企业只要抓好生产就行,统计数据差不多就行”,这种态度直接导致统计工作流于形式。二是合规意识淡薄。个别企业存在侥幸心理,为了降低“能耗排名”或争取“节能补贴”,故意虚报、瞒报能源消费数据。202x年,县统计局联合县司法局开展统计检查时,发现镇铸造企业为了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能先进单位”评选标准,故意少报煤炭消费量吨标准煤,通过伪造台账、隐瞒采购凭证等方式规避检查,最终该企业被依法处以万元罚款,并被纳入“统计失信企业名单”,在采购、银行信贷等方面受到限制,不仅损害了企业信誉,也给全县统计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三是配合度不高。部分企业对统计部门的核查、培训、指导工作配合消极,比如此次省统计局核查前,县统计局通知相关企业准备台账和凭证,但家企业未按要求整理,导致核查时耗时较长;还有家企业以“生产忙、人员紧张”为由,多次拒绝参加县统计局组织的统计业务培训,统计员业务能力长期无法提升。

  (三)部门协同联动和基层监管机制不够健全

  规上工业能源统计工作涉及企业、乡镇(街道)、多部门,需要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但目前在协同配合和基层监管方面还存在“断点”。一是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及时。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等部门虽然各自掌握部分企业信息,但尚未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比如县市场监管局掌握企业计量设备检定情况,却未及时同步给县统计局,导致统计部门无法及时发现企业因计量问题导致的数据偏差;县工信局在监测工业企业生产运行时,发现部分企业产能波动较大,但未及时告知统计部门,影响了统计部门对能源消费数据合理性的判断。2025年1-7月,因部门信息不对称,全县共出现起数据异常情况,均是在后续联合核查中才发现原因。二是乡镇(街道)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乡镇(街道)作为统计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承担着直接监管辖区内企业的责任,但部分乡镇(街道)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未将能源统计纳入重点工作任务,分管领导很少深入企业调研统计工作,统计站站长身兼数职,精力分散。比如乡统计站站长同时负责民政、社保等工作,每月仅能抽出天时间对接统计业务,导致辖区内家规上工业企业中,有家企业的统计台账长期未检查;街道未建立“企业统计员-街道统计员-县统计局”的三级沟通机制,企业遇到统计问题时无法及时获得指导,只能自行摸索,导致数据错误频发。三是问题整改闭环管理不完善。对统计数据核查中发现的问题,部分单位存在“整改不彻底、跟踪不到位”的情况,比如202x年市级统计核查反馈家企业台账不规范的问题,县统计局虽要求整改,但未建立“整改台账+回头看”机制,半年后复查时发现家企业仍未按要求完善台账,问题反复出现,数据质量难以持续提升。

  三、聚焦重点任务,全面推动我县规上工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实现跃升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聚焦“数据真实、台账规范、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目标,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全面推动规上工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具体要抓好四项重点任务:

  (一)狠抓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筑牢数据质量“源头防线”

  企业是统计数据的报送主体,只有把企业基础工作做扎实,才能从根本上提升数据质量。一是全面推进统计台账标准化。县统计局要在9月底前制定《县规上工业企业能源统计台账标准化指引》,分行业明确台账格式、记录要素、原始凭证留存要求,比如针对钢铁行业,要细化铁矿石、焦炭、烧结矿、电力、蒸汽等类主要能源的台账记录规范,要求按“日记录、周汇总、月核对”的频率记录;针对食品加工行业,要明确天然气、电力、生物质燃料等能源的台账要素,确保每一笔数据都能对应采购合同、发票、入库单、计量记录等原始凭证。所有规上工业企业要在10月底前完成现有台账的标准化修订,县统计局要组织个专项指导组,分区域、分行业上门指导,对台账不完善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11月底前组织全县台账规范化验收,验收合格率要达到X%以上,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暂停其统计数据上报权限,直至整改合格。二是建强企业统计人员队伍。一方面,严格人员配备要求,所有规上工业企业必须在8月底前明确至少1名专职或固定兼职统计员,统计员需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企业统计员变动时,必须提前15天向县统计局和所属乡镇(街道)统计站报备,并完成工作交接,交接材料需经县统计局审核备案,坚决杜绝“无交接、乱交接”导致的业务断档。另一方面,强化业务培训,建立“县-乡-企业”三级培训体系,县统计局每季度组织1期全县规上工业能源统计专题培训,培训内容涵盖统计报表制度、指标解释、台账填写、数据审核要点等,今年下半年计划培训人次,确保所有企业统计员全覆盖;各乡镇(街道)每月组织1次“小课堂”,针对辖区内企业特点开展个性化培训,比如镇针对钢铁企业多的特点,重点培训“能源加工转换”相关统计方法;街道针对小微企业多的特点,重点培训“简单台账填写”“常见错误规避”等内容。同时,建立“统计员技能认证”制度,每年组织1次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颁发《县工业能源统计员合格证书》,未取得证书的不得从事统计工作,2025年底前实现全县规上工业企业统计员持证率%。三是完善企业能源计量体系。县市场监管局要联合县统计局在9-10月开展“规上工业企业能源计量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家规上工业企业的计量设备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计量设备是否覆盖主要耗能环节(如生产车间、重点设备、能源转换装置等)、是否在检定周期内、计量精度是否符合要求。对未配备计量设备的企业,要求在11月底前完成配备;对超过检定周期的企业,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检定或校准,县财政将对小微企业给予检定费用X%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元;对计量精度不符合要求的企业,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更换设备。同时,推动重点耗能企业安装智能计量设备,2026年底前,全县年能耗超万吨标准煤的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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